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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5:53    作者:    点击:[]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与山东大学文件精神,依据《山东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7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程序

申请-考核的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校内招生单位考核录取等。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10日。 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二)材料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审核材料邮寄到文化遗产研究院,接受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与相应时间段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2020年11月25日-12月10日

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博物馆618,康老师 收,邮编:266237,电话0532-58631756。推荐顺丰快递。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学院考核

(一)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满分100分。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等级、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学院将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来校参加考核的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进入审核名单的考生,根据学院考核时间安排,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因疫情影响,考试将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会另行通知。

如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考核,学院会提前通知考生并逐一进行网络测试。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专家考核等情况,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50%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各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 非定向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拟录取考生根据校内各招生单位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1756

联系人:康老师

十一、以上简章,若有未尽事宜或有与学校通知相违背,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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