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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进展丨将村落列入名录:中国乡村保护项目的实践和影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00    作者:    点击:[]

近日,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尹凯副教授在国际期刊The Historic Environment: Policy & Practice上发表题为“Listing Villages for Conservation: Practices and Impacts of the Village Conservation Project in China”的学术文章。本文第一作者为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尹凯博士,通讯作者为青岛市博物馆赵慧君博士。

文章指出,自乡村遭受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威胁之时,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乡村保护的通知和文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试图以各种名号将乡村列入名录,比如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旅游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对这些官方保护举措的情境、动机和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本文希望一方面能够呈现中国政府对乡村认识的逐渐深入和政策重点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将探讨将乡村列入名录的官方保护行动对中国乡村保护与发展造成的影响。

经由研究发现,官方推行的一系列乡村保护项目有如下特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度与其说是保护乡村,不如说是仅关注乡村内独立的、单个的民居或古建筑(群)。历史文化名村虽然将整个乡村进行整体保护,但是具体的实践路径却没有跟上理念的创新。相较之下,传统村落则是第一个真正以乡村现实为中心而出台的保护体系。乡村旅游重点村、美丽宜居村庄解释了国家认识与理解乡村的变化,即从保护为主转向以利用和发展为主。

尽管国家自上而下推行的乡村保护项目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公众对乡村的关注,但是这种将乡村列入名录的保护制度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将乡村列入名录的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基于外部标准对乡村进行挑选、分类、定级、认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乡村保护制度在不断制造等级与排斥。其次,由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乡村保护涉及到从中央政府到地方的多层级、多部门的主体,但是作为乡村文化持有者的社区却自始至终被排斥在外。第三,当乡村被列入名录,并成为中华文明和农耕文化的代表时,这就意味着它们成为一种可以被开发、展示、展演与消费的旅游资源。

最后,本文在国际博物馆与遗产研究的启发下,提出了“乡村保护的适用路径”,以此来作为目前官方乡村保护项目的替代性路径。

“The Historic Environment: Policy & Practice”是AHCI收录的一区期刊,专注于历史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学术期刊,强调跨学科的合作与交流。

文章链接:https://doi.org/10.1080/17567505.2024.2392896

【作者:尹凯 审核:尹凯 编辑:孙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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